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对学院推免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申诉渠道畅通。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组成人员为学院其他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小组主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二、推免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确定参加推免选拔人员
推免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1.学院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修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计算);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 1×学分 1+课程成绩 2×学分 2+……课程成绩 n×学分 n)/(学分 1+学分 2+……学分 n),通过补考或重修而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4.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二)成绩构成
1.综合评价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10%。
特殊学术专长成绩=A+B,当A+B超过100分时按100分取值;综合评价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计分规则
A: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工业大学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期刊级别认定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每篇计20分。
B: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河南工业大学参加依据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综合、单项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其获奖级别、等级、排名按学校文件附件1、2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除国家级综合赛事外,其余赛事按一、二、三3个等级进行计分,获奖年度设特等奖项的按一等奖对待,其他奖项以此类推,最多只对三个等级计分)。学生参加不在学校认定范围内的赛事获奖,不计分。竞赛认定以推免年度内学校认定的有关赛事为准,竞赛级别认定以竞赛获奖证书取得时间为准。
同一项竞赛同时获得多项国家级奖励时,仅取最高奖励,不可同时获得学术专长和综合素质加分。竞赛获奖证明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社会实践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3.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若没有B项,综合成绩向后多取几位小数点,直至区分出名次;若有B项,参照附件1进行排名。
(三)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结合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将推免生名额分配到各专业,推免名单按照先专业分指标(各专业剩余不足1人的名额各专业进行竞争排名),后推荐总得分排名的原则进行排序并在学院公示。
(四)工作时间安排
推免工作分宣传动员、预推荐、正式推荐和接收录取四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在每个年度春季学期期末前完成(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预推荐阶段工作在每个年度的8月份完成,不得提前。正式推荐阶段工作原则上在每个年度的9月25 日前完成(若教育部通知时间有变,以最新通知时间为准)。宣传动员和预推荐阶段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正式推荐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正式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阶段工作,原则上在每个年度的10月25日前完成(若教育部通知时间有变,以通知时间为准)。
(五)推免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工作须按以下要求组织:
每年春季学期放假前,学院按照本办法布置相关工作,做好学院推免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动员。
(2)预推荐工作须按以下要求组织:
每年8月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执行方案,组织学生报名,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2天。预推荐学生应满足校、院推免条件,外语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
(3)正式推荐工作须按以下要求组织:
学院收到学校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执行方案,在预推荐名单中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的1.5倍确定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并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2天。此轮公示名单中学生需要满足本细则全部条件。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全校正式推荐学生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教育部分配推荐名额的1.5倍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推免资格者,按学校公示差额排名向前递推。公示结束后,学校按学院分配的名额和公示排名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六)其他有争议的事宜由推免工作委员会评定。
三、推免工作要求及说明
1.工作要求
(1)为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教学办、各系、学工办、院团委应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咨询服务及申诉解释等工作,确保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名额推荐,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后续在校期间违背了本执行方案推免学生的相关要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如本办法与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冲突,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6)推免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
2.有关说明
(1)学生本科阶段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处提供为准,为百分制。各专业排名以教学办提供为准,成绩单不需要同学提供,由教学办统一打印。
(2)学生对相关成果的等级认定如有异议,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结果为准。
(3)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4)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 1 月 15 日
附件1
在各专业内推荐总得分相同且含有B项时,依据以下标准得分再次排序。
一、个人荣誉计分办法(满分6分)
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学工办负责审核,最高不超过6分。
1.获得“国家奖学金”加2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加0.7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加1分,包括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3.政治面貌是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学生,加1分。
4.在河南工业大学就读期间参军入伍且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者,由学生提供有效证明,可加1分。
5.获得校级“十佳标兵”、“河南工业大学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加1分。
6.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加0.1分/次,包括河南工业大学三好学生、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助理,校级加分累计不超过0.5分。
7.若多次获得以上同一奖励或荣誉称号,不重复计入(如:若连续两年获得河南工业大学三好学生,只计算一次)。
二、社会活动得分(满分4分)
担任学校或学院干部,依据下表进行相应加分:
任职情况 | 学生干部加分情况 |
校级或院级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4分 |
学生党支部书记 | 3分 |
校级或院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学生党支部委员 | 2分 |
团支部书记、班长 | 1分 |
其他团支部委员及班委会成员、学生会部门项目负责人 | 0.5分 |
注:担任多个学生干部职位的不重复计分,按得分最高的一项计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计分。担任班级或团支部职务截至2024年8月,满1年以上方可加分。